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以下零售户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未办理停业手续,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予以收回。具体名单见下表:
许可证号 | 企业(字号)名称 | 经营地址 | 负责人(经营者)姓名 | 最后一次订货 日期 |
511133101286 | 马边烟峰味儿副食店 | 马边烟峰镇烟峰村1组28号 | 曲别味儿 | 2025年4月24日 |
马边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