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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5年中、高考期间噪声管制的通告

2025-05-21 来源: 本站编辑:

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给我县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生活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和省、市、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加强2025年马边彝族自治县城区范围内噪声防治及实施中、高考期间噪声管制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高考禁噪时间为2025年6月2日0:00至6月15日24:00,分为“噪声严控期”和“噪声禁止期”两个阶段。“噪声严控期”从6月2日0:00至6月6日24:00,“噪声禁止期”从6月7日0:00至6月15日24:00。禁噪期内,除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对环境噪声进行严格控制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工地白天施工时须将场界噪声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禁噪期内居民集中区域和学校附近工地夜间(18:00至次日8:00)禁止施工,环保、住建部门停止审批夜间施工手续。中、高考考试期间(6月7日—9日、13日—15日)考点周边建筑工地24小时禁止施工。

(二)开展对城区所有歌舞娱乐场所的执法检查,从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对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歌舞娱乐场所在经营期间,经营业主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噪声严控期”每日22:00后禁止一切可能产生噪音的营业活动,“噪声禁止期”每日22:00后禁止营业,中、高考考试期间(6月7日—9日、13日—15日)则全天禁止营业。

(三)禁止在居民住宅区楼下及学校附近进行产生噪声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的加工作业,进行产生噪声的加工作业,须远离学校、居民住宅区。

(四)禁止以歌舞、音乐、高音喇叭等形式开展宣传促销活动。

(五)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六)县城区各街道、公园、广场、小区内等公共场所严禁开展广场舞及其他集会活动,禁止使用音响、乐器器材进行音乐伴奏。

(七)县城区夜宵店每日22:00后禁止一切可能产生噪音的营业活动,经营业主须负责做好消费者的劝导和解释工作,避免消费者高声喧闹干扰考生学习和休息。

(八)货运物流经营业主要合理安排货物装卸作业时间,货物装卸作业时轻拿轻放,禁止高声喧哗;“噪声禁止期”内每日22:00至次日6:00时不得进行货物装卸作业。

(九)考试期间,各考点周边500米内,禁止机动车及其他任何鸣笛和使用声响装置;禁止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中大型货运车辆运行(渣土车、商砼车、砂石车等)和其他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紧急抢险和救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体旅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边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及民建镇、建设镇人民政府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居民区及考场周围各类噪声源实行重点监控,加大对建筑施工活动和商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制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三、城区各居民、经营业主、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通告》相关规定,相关部门对违反《通告》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依法查处,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欢迎广大市民投诉举报噪声污染行为。

举报电话: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举报电话:0833-4522389

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110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举报电话:0833-2765626

县交通运输局              举报电话:0833-4520033

县文广体旅局             举报电话:0833-2760888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举报电话:0833-4511145

乐山市马边生态环境局      举报电话:0833-4520700

特此通告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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