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从源头上杜绝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有效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林区计划烧除管理的紧急通知》(川森防指办〔2020〕95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实施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火计划烧除工作。现将计划烧除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计划烧除时间
2021年1月28日9时至16时
二、计划烧除范围
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光明社区炮台山国有林保护中心
用火范围(四至):
东:103°54′11.58″ 南:103°54′10.22″
28°83′74.59″ 28°83′72.01″
西:103°54′07.94″ 北: 103°54′10.01″
28°83′74.11″ 28°83′72.01″
三、计划烧除要求
(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烧除。在实施烧除前5天由县林业局发布烧除公告,并通知辖区内学校、林区施工单位、村民。在点火作业前要组织力量,进行清山清林,将烧除区的人员及各种牲畜转移到安全地方,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下实施计划烧除。
(二)点烧时,县林业局要落实好围守人员、扑救措施和扑救力量,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一旦发生跑火,马上进行有效处置,防止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计划烧除为名违规用火,私自放火;如违反规定用火,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格遵守计划烧除严格遵循“六不准”原则。
森林草原防火计划烧除工作涉及面广,责任重大。敬请全县人民全程监督,确保安全烧除。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
特此通告
马边彝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1年1月20日